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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6歲時認識了前夫

28歲結婚 29歲生子

31歲又生了個女兒

人生近乎完美

想結婚的時候就遇到了可以結婚的對象

想生男就得子 想添女就得女

我一直覺得自己過得 ”真的沒甚麼不好了”

很突然的 我前夫很突然的說要跟我離婚

(某天晚上他跟朋友去完KTV回來就說他要離婚)

(不用問我事前有沒有徵兆…沒有! 有沒有吵架? 沒有! 所以我才說突然!)

當時不要說我的朋友了 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當我哭著打電話給我的好友 只吐出前夫的名字就泣不成聲

好友急得以為是前夫出了車禍還是發生甚麼事

甚至有朋友說他是不是得了絕症 所以要跟我離婚??

但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也許我前夫藏著這樣的念頭很久了

只是我一直太專心在孩子身上 太相信這段婚姻 所以完全沒有察覺

我一直覺得自己把一雙兒女照顧得很好

跟公公同住一個屋簷下 雖不算百依百順 但也是聽話得體

可是當有一方 "真心想要”離婚的時候 (請注意 我強調的是真心想要)

去追究原因就真的不重要了

因為你再怎麼好 就一定還是有個地方不好 讓他不痛快

一次不痛快 他忍 兩次不痛快 他忍 幾次不痛快下來 …”我們離婚吧!”

他會說服你 也會去說服身邊的人 “他這樣的決定是正確的”

所以你越探究 只會讓自己更不堪 或是讓你們直接從家人變仇人

請相信,離婚 絕對是兩個人都有錯!! 而去探究原因,你聽到的,只會都是你的錯! 你說出口的,肯定都是你沒有錯.....

同時,請切記!孩子也不需要知道是誰的錯!

我很了解前夫的個性 我知道 他這一說出口 絕不是開玩笑的

我沒有選擇立刻攤牌簽字 我當時選擇先去忽視這件事情

你越不急 對方越急 反正要離的是他

我後來告訴他: 我需要家,兩個孩子也需要家,你如果不想過家庭生活,你滾出去! 

說完我就把他衣服丟出去….如此,我們分居了將近一年半才簽字…

為什麼分居這麼久?? 是刻意為難前夫吧你~~

我已經說了 我沒有選擇立刻攤牌簽字 我當時只是選擇先去忽視這件事情

在我有兩個孩子的情況之下 我不想輕易做出離婚這個決定

分居一年 前夫若真心不要 會繼續堅持

再說了,孩子是我一手帶大 真的要離,要爭還是不爭??

我的心情需要調適 孩子們心靈也需要被教育跟調適 (哥哥當時5歲;妹妹2歲半)

(射手座個性一向火急的我 因為把孩子的幸福放在我自己的利益前面 我居然變得這麼理智)

一年過後,我決定將孩子留給前夫,也用了近半年的時間,讓他們接受媽媽要搬離這個家的事實,最後孩子們居然期待我的新家!!!!

因為哥哥一直想養狗,但爺爺不准...我告訴他,媽媽新家可以養狗喔! 要養甚麼狗、要取甚麼名字都讓你決定!

當孩子有了"參與" 跟被給予了選擇權之後,他們會期待自己將要做的這個決定!

而因為分居,所以我跟前夫的"爭執" 只侷限於在簡訊跟email了

孩子們在爸媽"正式分開"以前 ,所感受到的是: 爸爸媽媽很愛他們 而不是"爸爸媽媽不相愛了!"

離婚後,前夫也從不為難我與孩子們相處見面,所以我跟哥哥姐姐關係依然算親密

離婚四年(連同分居五年)過後,我發現我身邊很多爸媽都叫不動10歲的孩子了,慶幸,我還叫得動

也許是沒住一起了,反而每每送他們回家,都會親吻擁抱

掛上電話時,都會加說一句 “我愛你”… 再等待他們給我回應”我也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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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感謝我的老公 願意讓我分享往事給正在婚姻徘徊,需要被幫助的你,某層面上,也謝謝我的前夫讓我跟孩子仍然是這樣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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